所謂「轉型正義」即是在國家體制漸轉型為民主的過程中,如何面對過去威權時期的統治與傷害,為了使民主政治深植於社會,必須尋求一種能解決過去對人權迫害的機制,這是在現代世界各國都必須面對的課題。聯合國安理會在2004年的報告中,定義「轉型正義」包含建立一個處理過去大規模人權迫害的完整程序與機制,目的在於確認責任、追求正義與社會的和解,這些程序和機制包含了司法與非司法性的機制,例如個人刑事責任的審判、補償、真相調查與制度改革如行政官員的去留。[1]關於台灣的轉型正義,最主要可分為兩項,一是對過去政治受難者的補償與平反,二是對過去藉由威權體制所獲得的不當利益的追討。前者指的是戒嚴時期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受難者們,以及對當時掌權的加害者們的處理,而後者主要是要求國民黨返還黨產於人民。其中前者的困難在於無數無名的被害者,其大量的案件、審問、判刑是在法理之外,證據也幾已湮滅,沒有清楚的史料紀錄,如今追究跟梳理也倍加困難;而另外關於加害者們則是另一個現實的難題,吳乃德認為這裡的困難是界線的劃定,威權體制並不是獨裁者一個人的功業;他需要各個階層、各行各業的人幫助他。如果我們要追究侵犯人權的政治和道德責任,我們的界線何在?[2]目前台灣採取的是「賠償受害者,不追究加害者」的方式,即是以政府金錢賠償受害者及家屬的方式,而加害者則由當時的政府領導──也就是蔣介石負責,以「釐清歷史、還原真相、重論功過」的方式作為對加害者的處置方式。
目前台灣政府的轉型正義政策,首先可追溯到李登輝執政時,在行政院成立「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」研究二二八事件的真相,並於1995年成立「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」,廣建二二八事件紀念碑和補償受害者,而對白色恐怖政治壓迫受害者的補償,在1998年制訂「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」,亦於同年成立「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」來負責這項補償作業。[3]大致上政府方面,台灣的轉型正義是從李登輝時期才開始有些微進展,在陳水扁時期有較大幅度的推進,民進黨上任後在2001年時即將綠島監獄改建為綠島人權紀念園區,並修訂《補償條例》,延長申請期限及擴大適用範圍,加速審理申請案件,2004年陳水扁總統頒發「回復名譽證書」,2006年時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出版《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》,指出蔣介石是鎮壓台灣民眾的元凶,陳儀、柯遠芬、彭孟緝、張慕陶、史宏熹等行政長官、軍人、半山、線民、構陷者、告密者、媒體工作者等都應負起不同層次的責任。[4]並於2007年將景美軍法處看守所改為「景美人權文化園區」,以保留軍事法庭審判的原貌,並建立「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碑」位於總統府前的介壽公園。[5]在此同時,民間有學者吳乃德、吳叡人、范雲等人發起「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」,調查戒嚴時期迫害人權的真相,並將之出版成書公諸於世,使歷史得以昭顯在當今大眾面前,這些年來真促會對轉型正義的推動,在民間發揮了很大的作用。
真促會的路線便是傾向在「對加害者的追訴」與「全然的遺忘」之外改走的中間路線──「公開加害者及其行為但不予追訴」。[6]他們出版的三冊套書《記憶與遺忘的鬥爭: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》大致算是近年來,對台灣轉型正義現狀一個較完整的呈現,但也只是起始,因為台灣轉型正義的歷史並不長久,尤其在追蹤真相與執行補償上必須花費很大功夫,此外轉型正義也不只是要對過去補償、將真相揭開,更是要重寫歷史記憶,才是最重要的永久性償還,那就是將這些不見於檯面的犧牲放入正史之中,使之能被看見被記憶,被寫入「正史」,而非永存於歷史的夾縫中。這些年來,真促會以及一些民間團體,便努力於將這概念推廣至大眾之間,讓過去的犧牲被看見、被正視,因此這幾年來出現許多這樣的聲浪,希望將過去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歷史釐清,使過去威權時期的歷史攤開在公眾之間,讓犧牲與受難被看見、被記憶,而不是只讚頌過去的好,卻無視所有被犧牲的生命、付出的血淚。歷來學者定義轉型正義的重點有三,分別為「追究加害者的責任」、「賠償受害者的損失」以及「保存歷史記憶」[7],而台灣目前只進展到一跟二,並且在追究加害者方面,仍舊是經由民間團體長期積極的發生與訴求,才能換來現今對蔣介石的功過重論。在關於蔣介石與威權時期的認知上,近幾年的社會氛圍,比起十年前已有相當大的不同,無論在大眾文化與網路上,都遠較從前更重視歷史,更重視戒嚴時期的種種,這便是由於真促會與許多民間團體的推動,使轉型正義達到一定成果的表徵。
但是現今最大的問題在於「保存歷史記憶」,是尚未到來實現的工作,由於歷史真相跟威權時期的犧牲,即使在大眾已經遠比過去更加認識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今天,都尚不是公眾層面的知識,戒嚴時期對許多人來說都只是名詞,是歷史課本上的一個章節,並無更立體深刻的知曉。因此我對這件未竟之工作的見解,便是認為應將更多關於二二八、白色恐怖、戒嚴時期種種放入國高中歷史課本之中,要將這些被犧牲的黑暗歷史,成為官方版的正史,這便是我對台灣目前的轉型正義最主要的看法。我們從小學到的歷史,從國民黨撤退來台之後,便是三七五減租、公地放領、耕者有其田這些正面的改革政策,之後便是十大建設與經濟奇蹟,其後也將重點放在國際上的改變、退出聯合國等等,對國內的二二八、白色恐怖、美麗島事件、野百合學運反而只有非常少的篇幅。歷史不該只是頌揚正面,卻隱去負面,隱去那些與人民更切身相關的事情,因為真正的歷史是犧牲與血淚,而不是功績與成就,真正該被看見的是這一路上所有的生命與死亡,那才是真正的歷史。近幾年來有些人在大力推廣台灣歷史,為的就是將這般歷史記憶大眾化,比如「台灣吧」網站,以及去年火紅的桌遊「返校」,甚至最近全聯的廣告影射陳文成事件,都象徵著過去的歷史更被重視、被看見。轉型正義之所以能成功,並不只是依賴政府的政策與少數人的努力,而是必須讓歷史浮上檯面,讓所有應被看見的犧牲與死亡能被正視,讓這些人成為正史,而非永存於被忽視的、不可見的夾縫中,他們才是真正應被尊敬、被紀念的先烈,而非一直以來安坐在上的統治階級。
參考資料:
李怡俐,〈轉型正義的機制及脈絡因素-以台灣為例〉,《台灣人權學刊》1卷2期(2012.6)
吳乃德,〈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:臺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〉,《思想》2期(2006)
張炎憲,〈導言: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〉,《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》(台灣:台灣史料中心,2015)
蘇瑞鏘,〈二二八及白色恐怖轉型正義研究的回顧與展望──以《記憶與遺忘的鬥爭: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》為中心〉,《國史研究通訊》11期(2016.12)
[1] 李怡俐,〈轉型正義的機制及脈絡因素-以台灣為例〉,《台灣人權學刊》1卷2期(2012.6)
[2] 吳乃德,〈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:臺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〉,《思想》2期(2006)
[3] 吳乃德,〈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:臺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〉,《思想》2期(2006)
[4] 張炎憲,〈導言: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〉,《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》(台灣:台灣史料中心,2015)
[5] 張炎憲,〈導言: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〉,《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》(台灣:台灣史料中心,2015)
[6] 蘇瑞鏘,〈二二八及白色恐怖轉型正義研究的回顧與展望──以《記憶與遺忘的鬥爭: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》為中心〉,《國史研究通訊》11期(2016.12)
[7] 蘇瑞鏘,〈二二八及白色恐怖轉型正義研究的回顧與展望──以《記憶與遺忘的鬥爭: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》為中心〉,《國史研究通訊》11期(2016.12)